上海海洋大學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2-27 19:26:40網絡整理
2025年上海海洋大學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上海海洋大學
二、就讀校址
春季招生新生在臨港校區(qū)就讀,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滬
城環(huán)路999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趺褶k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fā)學歷
證書的院校名
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
名稱
上海海洋大學
證書
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海洋大學本科畢業(yè)證
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海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的決策機構,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洋大學本科
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督。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招生專業(yè)及人數:
專業(yè)層次學制計劃數專業(yè)說明
生物科學類本科4年30人
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專
業(yè)
食品科學與工程本科4年30人
按類招生的專業(yè)所含專業(yè)與當年秋季高考相同,入學后按
學校相關規(guī)定和辦法確定專業(yè)。
八、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1.入學考試語種要求:不限。
2.專業(yè)教學培養(yǎng)使用外語語種: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中
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考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
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
關補充規(guī)定為依據。
色盲、色弱、單色識別不準者不宜報考生物科學類、食品
科學與工程專業(yè)。
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有隱瞞病情病史者,學校將
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考生志愿填報。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市公布的
春季考試招生志愿填報控制線的考生,可于2025年2月15
日9:00-22:00,2月16日9:00-16:00期間,登錄“上海
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
應屆高中畢業(yè)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
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
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學校劃定資格線。2月20日,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
劃數的2倍、分專業(yè)劃定自主測試(以下簡稱“校測”)
資格線,并向社會公布。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
考試院關于印發(fā)<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
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30號)執(zhí)行。
。3)考生選擇測試時間。2月21日-22日,考生須在上海
海洋大學招生辦網站(zsjy.shou.edu.cn)選擇校測時間。
校測時間:3月1日、2日的上午、下午,共4個考試時段;
校測地點:上海海洋大學臨港校區(qū),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
。4)學校測試安排。3月1日-2日,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
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
考我校兩個專業(yè)(類)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
需分別參加各專業(yè)(類)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yè)特
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
校測面試的重要參考依據。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須在2月21日(星期五)12:00前向我校招辦提交相關材
料。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25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
48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
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xù)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guī)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
分)=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
分150分)
(3)預錄取及依次遞補規(guī)則:同一專業(yè)志愿考生按春考
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若春考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自主測
試成績、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的數學、外語、語文)。
(4)公布預錄及候補名單:3月5日-11日,學校按招生
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
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5)預錄取確認。預錄取考生、候補錄取資格考生須于3
月12日-13日通過“上海招考熱線”辦理錄取專業(yè)網上信
息登記。候補資格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十三、收費標
準
學費
標準
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yè)7000元/生·學年(滬
發(fā)改價調〔2023〕21號)。
住宿費
標準
1200元/生·學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
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
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
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
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30余項獎學金、
10余項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
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
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21-61900294
十六、網址及聯(lián)系電話
學校官網:https://www.shou.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s://zsjy.shou.edu.cn/
招生咨詢:021-61900607、61900608、61900609
。ń勇爼r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雙休日
及節(jié)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須知
1.按規(guī)定完成各項手續(xù)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fā)放錄取通
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個人檔案所在地辦理紙質檔案
轉遞手續(xù)。
2.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
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
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
。涛瘜W〔2024〕37號)規(guī)定的其他考試。
3.春招考試與錄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
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和通知執(zhí)行,自主測試要求及具體安排
請考生關注我校招生辦官網公布的信息和公告。
4.春招錄取考生與2025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時入學。
5.本章程解釋權為上海海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未盡事
宜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48
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
30號)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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