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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單招章程(2)

2024-05-22 20:50:39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


高考


  1.普通類考生

  該類考生將進行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1)文化素質考試

 、儆懈咧袑W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的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采用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級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等級折算為分數。滿分合計為200分。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

  (其中語文和數學成績等級A、B、C、D對應折算為75分、65分、50分、40分,外語成績等級A、B、C、D對應折算為50分、40分、30分、20分。)

  ②無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內容包括語文(75分)、數學(75分)、外語(英語,50分),滿分合計為200分。

 。2)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分筆試和面試,測試內容包括語言表達能力、創(chuàng)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其中,筆試成績滿分2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兩項合計滿分300分。

  2.中職類考生

  該類考生將進行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yè)技能測試。

 。1)文化素質考試

  考試內容包括語文(75分)、數學(75分)、外語(英語,50分),滿分合計為200分。各科目考試內容以《中等職業(yè)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為依據。

 。2)職業(yè)技能測試

 、偃〉寐殬I(yè)資格證書或各類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的考生(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的除外)。由我校國家職業(yè)技能認定中心組織的考評委員會,根據考生提交的職業(yè)資格證書及各類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等級進行評定。其分數換算標準為:職業(yè)資格證書,初級工230分,中級工260分,高級工300分;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市級230分、省部級260分、國家級300分?忌哂卸鄠計分項目時,則取該考生最高項目的換算得分。

  ②無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各類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專業(yè)能力、崗位技能和通用技術等,滿分3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

  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考試,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分筆試和面試,測試內容包括語言表達能力、創(chuàng)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其中,筆試成績滿分2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兩項合計滿分300分。

  第十二條考試評價錄取成績計算辦法

  1.普通類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

  2.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

  3.退役士兵考生錄取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

  第十三條成績發(fā)布及復核

  考生可在2024年4月12日9:00-17:00,登錄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單招管理系統(tǒng)(http://danzhao.yrcti.edu.cn),進行成績查詢。考生若對本人的成績有疑問,可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成績復核,聯系電話:0371-22225678。

  第八章錄取原則及辦法

  第十四條普通類和中職類考生錄取

  根據各類考生錄取成績,劃定各類考生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考生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錄取成績總分相同的普通類考生按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筆試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錄取成績總分相同的中職類考生按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第十五條退役士兵考生錄取

  根據退役士兵考生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劃定退役士兵考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招收退役士兵的招生專業(yè)計劃(以下簡稱單列計劃)內,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退役士兵單列計劃錄滿為止;如報考退役士兵人數不足單列計劃數,則將空余計劃調至該專業(yè)普通類計劃執(zhí)行?偡窒嗤目忌绰殬I(yè)適應性測試筆試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面試成績進行依次排序;若仍同分,則優(yōu)先使用該專業(yè)普通類計劃錄取。

  第十六條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考生經學校初審,報請河南省教育廳備案通過,并經我校公示后,可優(yōu)先免試入學。如符合條件考生數多于相應專業(yè)招生計劃則優(yōu)先使用該專業(yè)中職類招生計劃,若仍不滿足,則優(yōu)先使用該專業(yè)普通類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學?筛鶕䦂罂记闆r,適當調整招生計劃;可根據各專業(yè)錄取情況,進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條單獨考試招生擬錄取名單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待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第十九條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錄。晃幢讳浫〉目忌,可以繼續(xù)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忌鶓獏⒓雍幽鲜〗逃荚囋航M織的高考體檢;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xù)。

  第二十條被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九章報名考試日程安排

  第二十一條報名考試日程安排

  第十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2024年各專業(yè)學費標準見專業(yè)信息表。住宿費標準暫定:6人間800元/年·生,4人間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zhí)行。

  第十一章獎助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實施獎勵,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1.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粕,8000元/人/年。頒發(fā)國家統(tǒng)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粕,5000元/人/年。頒發(fā)河南省教育廳統(tǒng)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3.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專科生,平均3300元/人/年。

  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貸款年限及利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5.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zhí)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zhí)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6.學校獎學金:學校設立有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勁崧獎學金5000元/人(團隊);黃河獎學金3000元/人;創(chuàng)新獎學金和創(chuàng)業(yè)獎學金分別為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

  7.勤工助學:學校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一定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勤工助學崗位優(yōu)先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

  8.其他資助:特殊困難的學生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過冬棉衣棉被等臨時資助項目。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新生個人檔案須轉入我校。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部署,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招生咨詢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1號

  郵編:475004

  咨詢電話:0371-22225678

  咨詢QQ群號: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詢微信公眾平臺號:hhsyzsjy

  學校網址:http://www.yrcti.edu.cn

  學校E-mail:hhsyzhaosheng@163.com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yè)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標簽: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 單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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