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高考招生錄取政策-招生計劃
2024-05-11 20:43:35北京教育考試院
五、招生計劃
市高招辦依據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信息,以及高校提前確定的招生專業(yè)對學考等級考的選考科目要求,與各有關高校核對分專業(yè)計劃及其說明后,整理形成《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除教育部規(guī)定允許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外,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均須經教育部匯總分送。未經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市高招辦不予接收和公布,不安排在京招生。
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北京高等學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yǎng)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15〕1號)文件規(guī)定,實施北京高等學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yǎng)院校應分區(qū)投放“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根據教育部有關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相關精神,北京市屬部分本科高校設置“農村專項計劃”,該計劃只招收戶籍和學籍均在門頭溝、房山(含燕山)、通州、順義、昌平、大興(含經開區(qū))、懷柔、平谷、密云及延慶的農業(yè)戶口考生。往年被“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農村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相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農村專項計劃”招生高校要及時將當年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相關考生信息反饋市高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