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能源科技職業(yè)學院2022年普高類招生章程(2)
2022-06-03 16:39:46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各專業(yè)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yōu)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
第十一條 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順序志愿投檔,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相關專業(yè)單科成績依次進行專業(yè)安排,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下一志愿合格的考生。
第十二條 錄取專業(yè),我校充分尊重考生個人所填報的志愿進行錄取?忌膶I(yè)安排辦法,按考生所報專業(yè)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yè);在考生所填報專業(yè)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yè)調劑者,可調整錄;對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三條 各專業(yè)以英語教學為主,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
第十四條 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辦查詢我校的招生計劃和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以登陸我校的官方網站:http://www.ylnkxy.com/查詢。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收費
第十五條 新生應按期辦理入學手續(xù),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兩個月內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考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規(guī)定,我院遵循屬地原則,嚴格按照價格相關部門、陜西省財政廳和陜西省教育廳共同抄送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了“獎、助、貸、補、勤、免”等多措并舉的獎助體系。
第十九條 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被錄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生源地辦理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第八章 附則及未盡事宜
第二十條 如與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時,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為準,本招生章程由榆林能源科技職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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