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2-01-22 19:57:53泰山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七章 錄取規(guī)則
第二十二條 單獨招生普通類、單獨招生退役軍人類、綜合評價招生類以及單獨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類、校企合作辦學類、與技師學院合作辦學類,綜合評價中外合作辦學類、校企合作辦學類、與技師學院合作辦學類分列招生計劃,單獨錄取,分別按照各類招生計劃數(shù)1:1.2比例確定錄取分數(shù)線,按照“志愿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但被錄取考生成績不得低于總分的20%。若所報專業(yè)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各類計劃、各專業(yè)計劃如有空余,可相互調劑使用。
第二十三條 公示預錄取名單
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3月30日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預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于4月5日前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根據審批結果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未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xù)參加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fā)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要對照錄像逐一對學生進行身份確認,如發(fā)現(xiàn)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它舞弊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清退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所有學生須按照全日制教育的標準進行培養(yǎng)。
第二十七條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泰山職業(yè)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八條 本招生具體實施辦法在學院網站(www.mtotc.com.cn)和微信公眾號公布。
第二十九條 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38-8628118 8628178
咨詢QQ:2954033151
監(jiān)督電話:0538-862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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