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程職業(yè)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5 11:17:12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jù)學生家庭經(jīng)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fā)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及新生入學資格審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工程職業(yè)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工程職業(yè)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招生省份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各省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青島工程職業(yè)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32-58952600、0532-58952566
招生信息網(wǎng):http://www.qdec.edu.cn
官方微信公眾號:青島工程職業(yè)學院
電子郵箱:qdgczyxx@163.com
官方QQ群:751495069
此招生章程經(jīng)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見山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網(wǎng)站??。
山東省教育廳網(wǎng)站:http://edu.shandong.gov.cn/
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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