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職業(yè)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9 11:29:39陽光高考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以及《省教育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鄂教學[2004]4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相關規(guī)定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guī)定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生繳費按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核的標準執(zhí)行:學費標準為普通專業(yè)5000元/生·學年,藝術專業(yè)6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五條 學生繳納學費和住宿費后,如因故退學、休學、轉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退費審批程序辦理退費手續(xù)。學生因違反校紀校規(guī)或觸犯刑律而被勸其退學或被開除學籍的,其學費和住宿費不予退回。
第八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第二十六條 家庭困難的學生,(1)可申請生源地貸款,申請標準原則上為“學費·住宿費”(最高額度8000元/年),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國家承擔;(2)憑貧困證明可申請人均30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3)學校統(tǒng)籌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 優(yōu)秀學生獎勵
第二十七條 在校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招生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紡織大道8號
郵政編碼:433000
電話:0728-3331818 3331828
網址:www.hbxtzy.com
咨詢QQ:800858540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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