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涉外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9 06:47:35陽光高考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一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zhí)行。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的辦法》(粵發(fā)改規(guī)[2018]7號)的有關要求制定執(zhí)行。
學費標準:普通專業(yè)15800-1880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學分互認項目專業(yè)26800元/生?學年;酒店管理與數(shù)字化運營(粵港合作辦學)專業(yè)29500元/生?學年。住宿費1600-19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設有康正(校內)獎助學金,用于激勵和資助符合條件但未申請到國家獎助學金的學生;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動態(tài)管理,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五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6783769、36783295
傳 真:020-36783295
電子郵箱:sw13715@126.com
學校網址:https://www.gzie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xx.gziec.edu.cn/
第三十六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負責監(jiān)察、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lián) 系 人:陳慕容
監(jiān)督電話:020-36784547
傳 真:020-36784547
電子郵箱:77441652@qq.com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廣州涉外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授權廣州涉外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qū)、市)的規(guī)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qū)、市)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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