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學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8 08:47:54陽光高考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的管理辦法》(粵發(fā)改價格〔2016〕366號)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
學費:文史、財經、管理專業(yè): 5050元/生·學年;
理工、外語專業(yè) : 5710元/生·學年;
藝術專業(yè)(非理論類): 10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1700-1800元/生·學年(具體按照不同住宿條件確定)。居住地為江門市蓬江區(qū)、江海區(qū)的學生原則上采取走讀的方式,如學校有床位,可申請回校住宿。
所有收費標準以政府有關部門核定為準。
第九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三十二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ㄒ唬┰O立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先報到注冊,入學后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相應資助。
。ǘ┰O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根據有關標準執(zhí)行;國家助學金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等級合理分檔資助。
。ㄈ⿲W生學費資助。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新生助學金根據新生學費進行補助;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根據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或學費減免。
(四)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設一等、二等、三等獎。
。ㄎ澹┰O有伍舜德精神獎學金、葉家康獎學金、香港臺山商會助學金和馮佩玲女士膳食資助計劃等社會類獎助學項目。
。樘岣邔W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0-3296265、3296263
傳 真:0750-3296267
電子郵箱:wyuzsb@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wyu.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wyu.edu.cn/zsb/
第三十四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紀委監(jiān)察室負責監(jiān)察、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lián)系人:林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50-3296291
傳 真:0750-3681733
電子郵箱:jjjc@wyu.cn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2021年4月29日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議通過,適用于五邑大學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五邑大學授權五邑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生源。ㄗ灾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各生源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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