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
2021-05-20 06:38:43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
1.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fā)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各專業(yè)具體收費標準。
2.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揚州市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揚價費〔2012〕144號、揚價費〔2014〕68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揚子津校區(qū)1500元;江陽路南、路北校區(qū)按1500元預存,荷花池校區(qū)按1400元預存,其他校區(qū)按1200元預存,入校后按實際住宿標準結算)。
第十三條 獎助學金
面向全校各專業(yè)本科生設立獎助學金項目20余項、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和伯藜助學金、校友助學金等社會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幫助(助學金、助學貸款等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第十四條 所有錄取考生在報到后要進行新生入學材料復核、體育藝術類新生專業(yè)能力復測和身體復查。對于入學身份材料與錄取資料或?紙竺牧喜灰恢隆⑿?汲煽兣c專業(yè)能力復測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校招生工作監(jiān)察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該生入學資格。身體復查,對體檢結果明顯與考生電子體檢結果不符者,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瞞不報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事業(yè)發(fā)展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會適時進行校區(qū)功能和院系專業(yè)調整,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院或專業(yè)有可能會發(fā)生校區(qū)變動。
第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傳真電話:0514-87991362
監(jiān)督電話:0514-87972358(紀委),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辦)
學校網址:http://www.yzu.edu.cn/
本科生招生網:https://zhaoban.yzu.edu.cn/
電子信箱:ydzb@yzu.edu.cn
微信公眾號:揚大招辦
通信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25009)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考生、綜合評價錄取考生、烹飪與營養(yǎng)教育對口單獨招生考生、內地班考生、定向就業(yè)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等錄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ㄖ陛犑小⒆灾螀^(qū))有關規(guī)定和我校相應招生簡章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錄取規(guī)則與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不符的,則執(zhí)行省級招考機構招生政策;如果國家和各。ㄖ陛犑、自治區(qū))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作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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