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jīng)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19 23:47:20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本科各專業(yè)的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具體標準可登陸南京財經(jīng)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bkzs.nufe.edu.cn查詢。
第二十五條 我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
第六章 其他說明
第二十六條 學校為學生提供多元的專業(yè)選擇機會。
具體轉(zhuǎn)專業(yè)辦法詳見我校教務處網(wǎng)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我校還與英國南安普頓大學、埃克塞特大學、諾丁漢特倫特大學、哈德斯菲爾德大學、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麥吉爾大學、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康奈爾大學、圣約瑟夫大學、代頓大學、新西蘭梅西大學等高校合作開設有“2+2”、“3+1”、“3+1+1”、“4+X”、暑期學分課程等不同類型的本科、碩士學分互認、校際交流項目供學生入學后選擇。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時,學校將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我校繼續(xù)推進“信息公開”制度,在實施本方案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jié)果公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第二十九條 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jié)果均可在南京財經(jīng)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fā)布、解釋,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如與教育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京財經(jīng)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025-0365
監(jiān)督電話:025-86718703
招生主頁: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臺:南京財經(jīng)大學本科招生
咨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學生事務中心(行政樓一樓)
電子郵箱:njcdzb@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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