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1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10:55:37浙江大學
六、監(jiān)督制約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領導學校自強計劃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權(quán)力尋租的不良行為。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jiān)督。
3.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進行審核,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自強計劃入選資格;已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qū)W籍,并上報有關教育主管部門,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
七、其他說明
1.我校自強計劃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對于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按學校有關政策給予經(jīng)濟資助。
2.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八、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紀檢部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監(jiān)督舉報郵箱:jjjc@zju.edu.cn
電子信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址:http://zdzsc.zju.edu.cn
九、本簡章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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