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0-05-24 07:37:04高考網(wǎng)整理
浙江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是經(jīng)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前身為創(chuàng)建于1914年的“寧波公立甲種商業(yè)學校”,是“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yǎng)工作水平評估優(yōu)秀學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浙江省優(yōu)質高等職業(yè)院校建設單位”、“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yè)工作優(yōu)秀單位”。
第三條 學校畢業(yè)生頒發(fā)?疲ǜ呗殻⿲W歷證書。
第四條 學校秉承“厚德、進業(yè)、明智、篤行”的校訓,堅持“質量立校、服務興校、管理促校、特色強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為基、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致力于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五條 學校位于中國商業(yè)名城、現(xiàn)代化的港口城市——寧波,占地面積551畝,建筑面積近28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1126人,成教學生6375人。現(xiàn)有教職員工635人,專任教師411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73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310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jīng)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學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590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計劃310名,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劃280名。具體如下:
專業(yè) |
計劃數(shù) |
類別 |
學費標準(元/學年) |
市場營銷 |
20 |
普高 |
6000 |
電子商務 |
20 |
普高 |
6900 |
旅游管理 |
20 |
普高 |
6000 |
休閑服務與管理 |
20 |
普高 |
600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20 |
普高 |
6000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0 |
普高 |
7590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20 |
普高 |
6600 |
傳播與策劃 |
20 |
普高 |
6000 |
建筑工程技術 |
30 |
普高 |
6600 |
會計(中外合作辦學) |
30 |
普高 |
18000 |
應用電子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30 |
普高 |
18000 |
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 |
30 |
普高 |
18000 |
應用英語 |
20 |
普高 |
6900 |
應用電子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50 |
單獨考試電子電工類 |
1800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20 |
單獨考試汽車類 |
6000 |
電子商務 |
30 |
單獨考試商業(yè)類 |
6900 |
旅游管理 |
20 |
單獨考試旅游服務類 |
6000 |
休閑服務與管理 |
20 |
單獨考試旅游服務類 |
6000 |
應用英語 |
20 |
單獨考試外貿類 |
6900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50 |
單獨考試機械類 |
6600 |
影視動畫 |
40 |
單獨考試工藝美術類 |
9000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30 |
單獨考試工藝美術類 |
9000 |
合計 |
590 |
招生計劃表
備注:1、模具設計與制造、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yè)第一學年在寧波本部就讀,第二學年起在我校寧海校區(qū)就讀。
2、會計(中外合作辦學)、應用電子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和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三年都在寧波本部就讀。
第四章 報名
第七條 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且已辦理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報名手續(xù)并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浙江省高中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體檢合格。
第八條 每位考生僅限報考我校一個提前招生專業(yè)。
第九條 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2020年5月11日-5月30日12點整期間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前招生報名網(wǎng)站或浙江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網(wǎng),按規(guī)定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簽訂考試承諾書上傳至學校報名系統(tǒng)(承諾書提交時間截止2020年5月31日12點),系統(tǒng)報名后無法調整或刪除報名信息。
第十條 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試費。
第五章 測試與成績
第十一條 考生成績由基本依據(jù)成績折算而成;疽罁(jù)成績?yōu)榭忌鷧⒓诱憬「咧袑W考成績或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另外申報素質特長項,并符合條件的考生可賦予一定的分值。
第十二條 折算成績依據(jù)
(一)普高招生考生
1.普通高中考生依據(jù)成績由其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計算得到,學考成績選十門科目計算,計算后折換成滿分180分,具體計算分值如下: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
A |
B |
C |
D |
語文、數(shù)學、英語 |
25 |
20 |
15 |
7 |
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 |
15 |
12 |
10 |
5 |
2.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外省轉入浙江省考生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經(jīng)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后可用于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考試。未經(jīng)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考生須出具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才予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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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基本依據(jù)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的成績(考生參加的技能考試成績類別須與所報考專業(yè)招生類別一致)進行折算,折算成滿分180分。藝術類(工藝美術)使用完整成績,其余類別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使用操作考試成績,有兩次成績的就高使用。
(三)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第十三條 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T(滿分200分)由折算成績J(滿分180分)、素質特長項成績Q(滿分20分)組成。考生總成績計算方式為:T=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