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歷史教案:《羅馬法的起源與發(fā)展》教案三(5)
2019-09-19 16:44:14網(wǎng)絡資源
第二課時
三、羅馬法的思想內容
現(xiàn)在請看這一份案例(四),這是公元2世紀的一件事:“盧修斯是亞歷山大港的一個平凡的經(jīng)營航運的小商人,他向放高利貸的大商人加圖借貸5000枚金幣,并立下了契約半年后歸還6000枚金幣,可是盧修斯下半年經(jīng)營不善,無力還錢,只有一份家產(chǎn)和二十幾個奴隸。為此加圖告上法庭。 下面由同學們自愿扮演盧修斯、加圖和法官進行一次現(xiàn)場審判模擬。
教師總結:羅馬法的核心內容之一就是承認財產(chǎn)神圣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債權的規(guī)定和解釋,制定了解決各類債務糾紛的適用條款,另外奴隸制也是不可侵犯,所以盧修斯家的奴隸只得乖乖地作為一種財富或物品被判定歸屬于加圖家。
1、財產(chǎn)神圣不可侵犯。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沒有東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貴和更神圣”;实垭妨罹哂蟹傻男ЯΑ”
婦女不得參與任何公務,因而她們不能擔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職責,或提出訴訟,或為他人擔保,或擔任律師。 ——《民法大全》
以上規(guī)定能否體現(xiàn)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什么?
不能,有君權至上和男女的不平等。羅馬法提倡的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條件的。 法律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因此羅馬法具有鮮明的階級特征,宣揚君權神授,體現(xiàn)了奴隸主貴族的利益。
3、滲透著“自然法”思想。自然法并不是具體的法律條文,而是一種法律觀念。如理性、證據(jù)、公正、平等、思想自由等。
古代羅馬人相信,在人類之外客觀上存在著一種必須服從的力量,這就是約束人類的自然法則。法律的目的是保證人類“政治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為任何人不能剝奪的一些基本權利。
材料一: 法是一種自然的權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義與非正義的標準。 ——西塞羅。
材料二:寧可漏網(wǎng)一千,不可枉屈一人。 任何人不能僅因為思想而受懲罰。提供證據(jù)的責任在陳述事實的一方,而非否認事實的一方。判刑時必須始終考慮罪犯的年齡與涉世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