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原在上海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做直銷工作,去年6月份,經(jīng)朋友介紹,進入杭州某教育培訓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去年7月,張某通過微信群發(fā)放招生簡章,開始招收落榜考生就讀山東某護理職業(yè)學院的預科班。當月,一名浙江衢州的落榜考生家長李先生聯(lián)系了張某,表示有意讓孩子入讀該預科班。
在咨詢張某的過程中,李先生獲悉,孩子通過張某所在的教育機構入讀該預科班,上一年學,隨后再讀三年,即可取得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畢業(yè)證。
而讓李先生最心動的一點是,張某告訴他,孩子可以不用參加高考,只要通過學校內(nèi)部的考試就可正式入讀。
考慮再三,李先生向張某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12000元。按照張某的說法,這筆錢中一部分是用于打點關系。
然而,李先生不知道,這個所謂的預科班其實就是換了個名稱的“高復班”。
拿到錢后,張某將其中的3000元交到所在教育機構的財務處,其余部分則收入自己囊中。
同年8月,利用相同的說辭,張某又騙得紹興錢清的一名家長王先生15000元“入學費”。
然而,8月15日山東省教育廳下發(fā)文件禁止當?shù)馗咝i_辦預科班(高復班)。接到該消息,張某所在的培訓機構退還了報名學生每人3000元的報名費。
但張某沒有退錢的念頭。抱著僥幸心理的他認為,只要拖延時間,事情總會過去的。于是,張某沒有告知家長真相,而是電話通知學生家長,原定報名日期從2014年8月29日推遲到了2014年9月12日,自己則拿到了財務處退還給兩位家長的6000元。
到了報名當天,李先生和王先生興沖沖帶著孩子前去學校報名,結果被告知預科班早已取消。
王先生要求張某退錢,張某不肯,于是王先生報警。案發(fā)后,張某家屬等全額退賠了被害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