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春考預錄取考生今起進行錄取確認
2015-02-28 10:12:28新聞晨報文章作者:徐斌忠
今天起,參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試并被預錄取的考生,以及獲得候補資格的考生,需按照規(guī)定的流程到有關(guān)高校,進行錄取確認或候補資格的確認。對于被預錄取的考生,即便放棄錄取確認,也無參加秋季高考資格。
本月17日起,本市春招各高校在各自網(wǎng)站公示了預錄取考生名單和候補資格考生名單。按照規(guī)定,凡被預錄取的考生和獲得候補資格的考生,須攜帶春季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單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有關(guān)高校進行錄取確認或候補資格的確認。成為預錄取考生意味著不會不錄取,但考生須到院校進行錄取確認后,才能正式錄取。凡是被列入預錄取公示名單的考生均不能參加2015年秋季高考,也就是說,被預錄取的考生不論是否放棄錄取確認,都將失去秋季高考資格。
獲得候補資格的考生,須于3月1日攜帶春招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單原件到報考院校進行候補資格確認。同時獲得兩所院校候補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中的一所院校進行候補資格的確認。確認候補資格的考生不一定會被錄取,是否錄取要根據(jù)該校已預錄取考生的錄取確認情況以及考生的候補排名順序而定。如果考生放棄候補資格,或者候補資格確認后但最終未被相關(guān)高校錄取,仍可以參加秋季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