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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華大學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實施辦法

2012-11-15 19:44:00清華大學

2013年清華大學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實施辦法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于優(yōu)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yǎng)要求的,依據(jù)面試或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fā)展、表現(xiàn)優(yōu)異的,推薦錄取”。

  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2013年清華大學將繼續(xù)堅持“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招生理念,繼續(xù)實施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

  “新百年計劃”由“領軍計劃”、“拔尖計劃”、“自強計劃”三部分組成。旨在對不同類型的優(yōu)秀人才實行有針對性地選拔,力促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力促教育機會公平。同時,清華大學將繼續(xù)探索人才選拔與培養(yǎng)的“選育銜接”,為“新百年計劃”人才的成長提供因材施教的條件和個性化發(fā)展的空間。

  一、“領軍計劃”實施辦法

  1、 招生對象

  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yōu)、素質全面,學業(yè)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1%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優(yōu)先。

  2、 選拔方式

  本計劃采用中學推薦的方式報名。清華大學根據(jù)各中學近年考入清華大學學生的質量、數(shù)量及在校綜合表現(xiàn)確定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和推薦人數(shù)。

  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對本校推薦名額、選拔標準、申請辦法、遴選流程進行公示,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并按公示的標準和流程進行推薦人選的選拔。最終的選拔結果應在校園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jiān)督。

  被推薦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join-tsinghua.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中學應將推薦匯總表、中學實施情況反饋表、被推薦學生報名表、2份推薦信及其他說明材料集齊,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并在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審核通過者免于參加自主招生筆試,只需參加綜合面試。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中學或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的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清華大學其它各類招生的推薦資格。

  3、 優(yōu)惠政策

  清華大學將對“領軍計劃”學生開展綜合評價,從學生的學業(yè)成績、高中階段的綜合表現(xiàn)、參加清華大學綜合面試成績等幾方面進行評價及最終認定。認定的學生將享受高考總分最高降60分錄取以及至多30分選專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選專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只有當學生高考分數(shù)達到清華大學在本省錄取分數(shù)線時有效)。

  4、 后續(xù)培養(yǎng)

  清華大學將在后續(xù)培養(yǎng)階段重點關注通過本計劃入學的學生,匹配多樣化的教育資源,重點鍛煉團隊協(xié)作、組織協(xié)調和溝通表達等能力,培養(yǎng)具有國際視野和本土情懷的高素質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優(yōu)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學生骨干培養(yǎng)項目,具體內容包括暑期赴東、西部省份和港澳臺地區(qū)考察、選修單獨開設的領導力課程等。

 。2)優(yōu)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

 。3)通過雙向選擇,為每位學生配備“雙導師”,即一名所在院系專業(yè)老師輔導課程學習,一名所在院系畢業(yè)的成功校友指導個人發(fā)展。

  (4)優(yōu)先推薦參加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社團組織和公益志愿等活動及鍛煉。

  (5)提前入校接受培訓。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華文化,熟悉校園環(huán)境,做好在大學班集體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的準備。

  5、實施程序

  (1)2012年11月19日起,完成學生選拔和相關公示工作的中學組織被推薦的學生完成網上報名,并在11月27日前(以當?shù)剜]戳為準,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并在2012年12月7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

 。3)通過審核的學生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綜合面試。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確定最終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二、“拔尖計劃”實施辦法

  1、 招生對象

  面向具有學術理想和潛質,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華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畢業(yè)生,需經2名副高職稱(含)以上相關領域專家聯(lián)名推薦。

  2、 選拔方式

  本計劃采取個人報名、專家推薦、學校確認的辦法。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du.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將報名表打印并加蓋中學公章。同時下載專家推薦表,由推薦專家填寫。此外,報名學生根據(jù)個人興趣與特長,選擇一至兩個清華大學的本科招生專業(yè)作為意向專業(yè),并針對每個專業(yè)撰寫一篇介紹個人專業(yè)認識、成果和志向的申請材料。

  報名學生應將報名表、獲獎或成果證明及專家推薦材料、專業(yè)意向申請材料和其他說明個人情況的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需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筆試,并單獨劃定筆試通過分數(shù)線。筆試通過者參加清華大學安排的相應學科專業(yè)面試。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學生、中學或專家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報名資格,也將取消所涉及專家以后的推薦資格。

  3、 優(yōu)惠政策

  材料審核、筆試和面試通過者,根據(jù)成績在限定專業(yè)內給予高考總分最高降60分錄取的優(yōu)惠政策。

  4、 后續(xù)培養(yǎng)

  清華大學將發(fā)揮綜合性學科布局的優(yōu)勢,為本計劃學生在所擅長的領域繼續(xù)探索提供豐富的成長土壤,培養(yǎng)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根據(jù)考生興趣和特長,推薦名師作為導師,并可加入清華大學學術科技創(chuàng)新團隊,擁有指導教師、創(chuàng)新經費、活動場地、實習機會等全方位支持。

 。2)優(yōu)先推薦參加學生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計劃,具體內容包括學術交流、高新技術產業(yè)調研、海外一流大學或科研單位研修、自主立項創(chuàng)新等。

  5、實施程序

 。1)2012年11月19日起,報名學生可進行網上報名,并在12月2日前(以當?shù)剜]戳為準,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2012年12月10日至11日,報名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報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解決。12月11日之后不再接收報名材料。

 。3)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并在2012年12月22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

  (4)通過審核的同學需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筆試和學科專業(yè)面試。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確定最終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三、“自強計劃”實施辦法

  1、 招生對象

  主要面向592個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民族自治地方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可等同于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的縣級及以下中學選才?忌救藨L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qū)、邊遠貧困地區(qū)或民族地區(qū),自強不息、德才兼?zhèn)洹?br />
  2、 選拔方式

  本計劃采用中學推薦的方式報名,每個符合推薦條件的中學至多可推薦1名學生。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選拔通知、報名辦法、選拔標準和遴選程序,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

  中學按照已公示的標準和程序選拔符合要求的學生。選拔結果和推薦理由應在校園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jiān)督。

  被推薦的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du.cn)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下載中學推薦表,由中學負責人填寫對推薦學生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歷、特殊事跡等情況的詳細描述,并加蓋中學公章。報名學生需根據(jù)個人興趣與志向撰寫一篇申請材料。

  中學應將選拔標準、遴選程序、公示信息反饋情況、推薦人報名表、說明興趣與志向的材料、中學推薦表和說明被推薦學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需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筆試,并單獨劃定筆試通過分數(shù)線。筆試通過者參加清華大學安排的綜合面試。

  清華大學將組織工作組前往面試通過者的學校、家庭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確定最終認定名單。

  在材料審核和實地考察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中學或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清華大學其它各類招生的推薦資格。

  3、 優(yōu)惠政策

  審核通過的學生可申請往返交通費用補貼以及在清華大學考試期間的住宿和生活費用。

  根據(jù)材料審核、筆試、面試和實地考察的綜合情況給予通過者高考總分最高降60分錄取的優(yōu)惠政策。

  4、 后續(xù)培養(yǎng)

  清華大學將對本計劃學生給予特殊關注,解決實際困難,幫助盡快適應大學生活。此外,將提供多種機會開拓眼界,提高全方位能力,培養(yǎng)成為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自強不息的高素質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學校開通入學“綠色通道”,提供助學貸款和生活必需品,并對每位入選者一次性提供1萬元的生活補助。

 。2)在校期間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在工作中鍛煉動手能力和綜合素質,減輕求學和家庭負擔。

 。3)為每位入選者配備優(yōu)秀校友作為個人導師,指導其個人發(fā)展。

  5、實施程序

 。1)2012年11月26日起,完成學生選拔和相關公示工作的中學組織被推薦學生完成網上報名,并在12月2日前(以當?shù)剜]戳為準,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2012年12月10日至11日,報名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報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解決。12月11日之后不再接收報名材料。

 。3)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并在2012年12月22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

 。4)通過審核學生需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筆試和綜合面試。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確定最終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四、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新百年計劃”是自主選拔中的特殊部分,與普通自主選拔和保送生考試不存在報名資格沖突。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清華園1號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4

  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010)62782061

  郵件:zsb@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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