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體育高考生現場信息確認到28日結束
2012-03-28 10:08:54浙江在線
3月26日至28日,今年高考生進行現場信息確認工作。根據規(guī)定,申請體育加分的考生需要領取《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登記表》,再到所在學校與當地縣級體育主管部門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
所有申請加分的考生均須參加認定或測試,認定或測試未通過的考生不能加分。非應屆畢業(yè)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認定測試。
那么,今年哪些考生可以申請加分呢——
認定測定對象有這些
根據省教育廳和省體育局正式公布的《2012年浙江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測試通知》,認定對象為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得前六名以及二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證書,或是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應屆考生。
其中,國際重大比賽和全國體育大會取個人前6名,其他全國重大比賽(不包括全國分區(qū)賽)取個人前3名,全省重要比賽取個人第1名且需同時獲得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測試對象是除認定對象外,在其他全國性比賽中獲得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運動、無線電測向、無線電通信、電子制作、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車輛模型、藤球、健美操、藝術體操、體操、舉重、拳擊、柔道、摔跤、跆拳道、射擊、圍棋、象棋、國際象棋、水上運動、武術等項目前六名,或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應屆考生。
今年仍有部分考生可享受“三模三電”(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車輛模型與無線電測向、無線電通信、電子制作)加分。作為過渡,在2010年1月6日前,除規(guī)定范圍以外,已在列入國家體育總局年度競賽計劃賽事中獲得相應獎勵或獲得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的考生,仍有申請加分的資格。2010年1月6日后,除規(guī)定范圍以外,獲獎獲證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2010年12月31日以后獲得各項目獎項者,體育類高考加分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項目,執(zhí)行加分的賽事共30項,省級賽事12項,國際、全國賽事有18項。
認定、測試對象參加的比賽必須是國家、省和地市體育部門計劃內賽事,非計劃內賽事無認定、測試資格。
認定測試于4月底舉行
考生資格經審查后,重大國際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的獲獎獲證者,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體育局進行統(tǒng)一認定,其他獲獎獲證者由省體育局會同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統(tǒng)一測試。
符合測試條件的考生憑“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號”、身份證于4月28日到指定測試點領取《準考證》、繳納報考費,了解本人參加項目的具體測試時間、場地安排等情況,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測試。測試時間為4月29日至30日,各項目測試內容和要求屆時在浙江教育考試網和省體育局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