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2011年保送生招生簡章正式公布
2010-12-27 13:51:39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海事大學是一所以航運技術、經濟與管理為特色的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和文學等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保送生招生規(guī)定,2011年我校將采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申請原則,繼續(xù)在全國范圍內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 招生對象
申報我校保送生的考生,應符合下列兩個條件:
1.符合教育部有關保送生資格要求的2011年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的名單為準。)
2. 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即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內容報名。提交后打印申請表。
2、郵寄報名材料
請已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于2011年1月15日前將報名材料寄往我校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郵戳為準。若學生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送,我校僅接收以 “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至學校的報名材料)。郵寄地址:上海市臨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號上海海事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1306。
報名材料請用A4紙打印并依次裝訂成冊,內容包括:
1)《上海海事大學2011年保送生申請表》(加蓋學校公章);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年級排名復印件;
4)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5)個人簡介(須本人親筆書寫,不少于1000字),
6)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表(縣級以上醫(yī)院)。
3、初審反饋
請已郵寄報名材料的考生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5日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獲取初審反饋信息。初審合格的學生可下載準考證及測試相關通知(過時不下載的考生將被認作自愿放棄測試)。
4、申請材料提交后,不管錄取與否,概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