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未都:五類高考保送生條件“與公平無關”
2009-10-15 14:58:47達州晚報
內(nèi)容摘要:我讀了一下保送生的條件,只有第六類,也就是最后一類“公安英烈子女”涉及人道主義關懷,其余五類讓我看都與公平無關。
一年一度的高考來臨了,這幾天新聞凈是與此相關的,連天氣預報都提前一周作出,表明了社會的關注。社會競爭激烈,家長個個望子成龍,高考雖算不上龍門,但仍是人生的第一道大坎。
可有人無須過這道坎,保送生春風得意地等待清華北大等名校的錄取通知書呢!近日報載,北京市高考保送生105人,分布在北京各個中學名校。我讀了一下保送生的條件,只有第六類,也就是最后一類“公安英烈子女”涉及人道主義關懷,其余五類讓我看都與公平無關。
先說第一類“省級優(yōu)秀學生”和第五類“獲獎運動員”。這兩條已是獎勵,已是榮譽,為何要再加上“保送生”這樣一條與此不算相干的優(yōu)惠呢?榮譽應該是單純的,不應該有附加,否則榮譽有被玷污之嫌。
再看第二類“奧賽獲獎選手”和第三類“競賽獲獎選手”。這兩條就更匪夷所思了,高考應比這兩類比賽容易吧,那為何不去參加呢?既然有把握就應該積極參加,體現(xiàn)最基本的公平。
第四類“外國語中學學生”。這些學生本來已具有優(yōu)勢,仍嫌不夠,不去體現(xiàn)優(yōu)勢,而是利用優(yōu)勢再“不勞而獲”地保送,那社會上誰知曉你的優(yōu)勢呢!
我相信這105名保送生都是優(yōu)秀的學生,平時也刻苦努力,成就也非平凡,也是一朝一夕積累而來的。但保送卻不能算是公平行為,會助長鉆營意識,利用已獲榮譽,再獲得榮譽之外的好處。
順便說一句,中國封建社會長久穩(wěn)固,與其科考制度有直接關系,從隋至清的一千多年,沒聽說誰被保送過,即便皇帝恩科,無非也是加試一場而已。
(馬未都:收藏專家,觀復博物館的創(chuàng)辦人及現(xiàn)任館長,央視《百家講壇》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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