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12歲”與“往事”
2009-08-25 10:43:31網絡資源
讀后感:“12歲”與“往事”
今天在《博覽群書》雜志(2006.2)上讀到朱偉一先生的一篇文章,說他的兒子今年12歲,正上著小學,某次學校布置了一篇作文,題目是《往事》。結果“寫砸了”,“主要是跑題,東一榔頭,西一棒,沒有重點,像沒有對準焦距拍出來的相片”。 這不由朱先生不發(fā)感慨:“12歲的小學生,哪里有什么往事可以追憶?連圣人孔子都說:‘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圣人尚且如此,我們?yōu)槭裁匆笠粋12歲的孩子寫一篇深奧的文章呢?”
作為一名語文教師,我感到慚愧。雖然教的是高中而非小學,但如果拿“往事”這個題目讓我如今兩個高三班的同學來寫,會怎么樣?只怕他們一不留神會寫成“網事”(上網、情網等等),不然,他們有什么“如煙的往事”呢?不過轉而我又為朱先生松一口氣,畢竟他兒子只是把這篇作文寫“砸”了,下次換個符合兒童心性的題目寫“好”了就成;如果這一篇作文竟是寫“好”了,則恐怕危險更大。為什么?因為作文寫好了,人卻寫“歪”了。他走的不再是一條從自身心性出發(fā)而寫作的路,而是一條為了符合大人的要求而歪曲自己心性的路,這豈不更危險?就如朱先生在文中所說的:“從小學就學會說謊,說起謊來面不改色心不跳,長大了也是靠說謊取勝。”
說到底,我們是在以成人思維決定兒童的思維,從小的方面說是作文命題,從大的方面說就是人的生活走向了。這一點人們其實已經談了很多,但這樣的事還是在繼續(xù)發(fā)生著,足見這個問題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變。從語文教師的角度講,我們要做的仍是:把作文還給作文,把孩子還給孩子,把作文還給孩子。
把作文還給作文,說的就是我們不要期望學生作文有太多的負載(特別典型的是將學生作文“泛道德化”,讓學生作文背上太多的道德負載),只要能做到“我手寫我心”即可。長期以來的作文道德化傾向一面使學生作文在龐大的造假工程中泯失個性,了無生氣,另一面使學生一旦察覺作文的道德要求有放松的跡象,馬上大搞話語泡沫,光艷明麗,“個性”十足。但這充其量只是另一種假:假個性,看似充實,實則空洞。如果做到了“把作文還給作文”,讓作文真正成為表達個人心性的途徑,那么我們所見的或許就是另外一副景象。
把孩子還給孩子,說的就是讓孩子依照他們身心發(fā)展的自然規(guī)律和過程形成對周圍世界、社會生活的評判。這個世界的掌控者是成人,孩童的成長就是一步一步融入成人的世界,而在成長的過程中,也會不可避免地受到大人們的思想觀念的影響,但是我們不能過早地想讓他們“少年老成”,該“童言無忌”時就童言無忌,該“指點江山”時就指點江山,該“老成持重”時就老成持重。
把作文還給孩子,那就更簡單了:讓孩子按他們的心性去寫吧。
這里想起南京師范大學附中王棟生等老師在2002年提出的寫作教學線索:“兒童的趣味寫作,少年的率性寫作,青年的公民寫作。”(《福建教育》2005.11)這正是從人的成長規(guī)律出發(fā)來安排寫作教學的:兒童寫作重在“展現童趣童心”,少年寫作重在“自覺表露心性”,青年寫作重在“擔當公民責任”。如此,學生在成長中寫作,在寫作中成長,情形恐怕是令人樂觀的。
朱先生在他那篇文章的結末寫道:“我以為現在不是要救孩子,而是要放過孩子,求求他們放過我們的孩子。”聽了這話,幾乎令人心生犯罪之感。而至少是做老師的,在寫作這一路上,的確是該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