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學2008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7-11-27 14:52:31西南交通大學
一、報名條件
具備教育部保送生政策規(guī)定資格的2008年普通高考應屆畢業(yè)生。
二、報名方式:
保送生報名采用考生自薦或中學推薦方式。
1、考生自薦:申請者按要求如實填寫《2008年西南交通大學保送生申請表》,并將“申請表”和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按時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
2、中學推薦:中學在《2008年西南交通大學保送生申請表》如實簽署推薦意見。
具備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均可直接向我校推薦外國語保送生。每個學校推薦人數(shù)不得超過4人。
3、郵寄地址:四川成都二環(huán)路北一段111號
郵編:610031
收件單位: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yè)處招生辦公室
電話:02887600386、87600373
4、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為2007年12月24日,以郵件郵戳為準。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三、水平考核
1、初審:西南交通大學根據(jù)申請者提供的材料確定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參加我校保送生復試。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將于2007年12月31日在西南交通大學招生網(wǎng)(www.AD1896.cn)向社會公布。
2、復試
文科筆試科目:語文、英語
理科筆試科目:數(shù)學、英語
參考項目:心理測試
復試時間:2008年1月19日簽到,2008年1月20日上午進行筆試。
3、考核收費
按川教[2006]232號文件,參加考核的考生向?qū)W校交納考試費:120元/人。
4、公布擬錄取名單:學校將對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保送生資格考生名單進行核對,在核對后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
四、錄取
1、確定錄取資格?忌毻ㄟ^當?shù)厥〖壵修k進行保送生資格審查,并由當?shù)厥≌修k報送教育部進行公示。經(jīng)教育部公示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保送生錄取。
2、考生申請錄取。經(jīng)教育部公示合格的保送生須于2008年4月18日前向我校遞交申請錄取書面意見(郵戳為準)。
3、錄取名單公示。我校根據(jù)各省保送生錄取工作安排為考生辦理錄取手續(xù)。錄取后的名單公示方式同復試合格名單公示方式。錄取通知書交由郵局統(tǒng)一郵寄。
五、監(jiān)督
1、除招生簡章中公布的收費標準外,我校在保送生錄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2、我校保送生錄取工作開展整個過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機構(gòu)。
3、我校保送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原則。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投訴電話:028-87600066
4、申請人和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相關(guān)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申請人資格和其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六、本簡章由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地址:四川成都市二環(huán)路北一段111號,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yè)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610031
聯(lián)系電話:028-87600386、87600373
西南交通大學招生網(wǎng):WWW.AD198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