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07年高考保送生政策出臺
2007-02-07 15:48:10大眾網-齊魯晚報文章作者:孫春蕾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日前公布了2007年普通高校保送生錄取政策,凡是符合保送生條件,并被普通高校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寫《2007年山東省保送生情況登記表》,加蓋中學校章后,于3月中旬之前寄送到有關高校。
選拔的保送生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qū))、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我省是濟南外國語學校)可向語言類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外語類專業(yè)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符合《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yè)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即曾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和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退役運動員;符合《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guī)定》(公政治[2000]138號)的公安英烈子女。
高校須對本校擬錄取的保送生進行文化測試及相關的考核。
我省招收保送生工作將于5月10日全部結束。凡是確定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學生,一律不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所有保送生名單,將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網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