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2007年本科招生簡章
2007-01-07 11:07:28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音樂理論、音樂創(chuàng)作、音樂表演(聲樂演唱、器樂演奏、指揮)、音樂教育、樂器工藝(鋼琴)、音樂文化管理、舞蹈表演與舞蹈教育等方面的專業(yè)人才。
二、招生系別、專業(yè)、名額、學制、報考點
系 別 |
專業(yè)(方向) |
招生 名額 |
學制 |
招生考試 報名點 |
填報高考 志愿對應的 專業(yè)名稱 |
音樂學系 |
音樂學 |
27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音樂學 |
作曲系 |
作曲 |
20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
現代音樂系 |
電子音樂制作 |
24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作曲與作曲 技術理論 |
影視音樂創(chuàng)作 |
12 |
四年本科 | |||
爵士音樂表演(包括:爵士鋼琴、爵士打擊樂、爵士貝司) |
5 |
四年本科 |
廣州 |
音樂表演 | |
聲樂系 |
(美聲、民聲)演唱 |
40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音樂表演 |
鋼琴系 |
鋼琴演奏 |
28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音樂表演 |
管弦系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斯管、圓號、小號、中音號、長號、大號、打擊樂、豎琴、古典吉他 |
85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音樂表演 |
民樂系 |
二胡、高胡、揚琴、琵琶、三弦、阮、 古箏、笛子、笙、嗩吶、大提琴、 低音提琴、民族打擊樂 |
55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音樂表演 |
音樂教育系 |
音樂教育 |
200 |
四年本科 |
廣州 |
音樂學 |
流行音樂系 |
通俗演唱 |
100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音樂表演 |
電子鍵盤演奏 |
20 |
四年本科 |
廣州 |
音樂表演 | |
藝術管理系 |
藝術管理 |
120 |
四年本科 |
廣州 |
音樂學 |
舞蹈系 |
舞蹈表演與舞蹈教育 |
100 |
四年本科 |
廣州 |
舞蹈學 |
指揮專業(yè) |
指揮(包括樂隊與合唱指揮) |
4 |
四年本科 |
廣州/北京 |
音樂表演 |
樂器工藝專業(yè) |
樂器工藝(鋼琴) |
10 |
四年本科 |
廣州 |
音樂學 |
特別提醒:招生名額最終以廣東省招生辦的公布為準。
三、招生對象
(一)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專業(yè)體檢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四、專業(yè)課考試的報名時間、地點與方法
* 特別提醒:我院廣州、北京考點都必須首先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相應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后方可參加考試。
(僅報考音樂教育系的廣東省考生,只需按廣東省聯考的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不需在我院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暫定2006年12月13日-2007年1月8日 (請隨時留意網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考生自行登錄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信息網(www.xhzsb.com)進行網上報名?忌仨毎淳W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和影響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規(guī)定的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通過計算機上網報名后,還必須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報名才能成功。未進行網上報名或者網上報名后不到考點現場確認,報名無效。
(一)廣州考點:
1、現場確認時間:暫定2007年1月13日- 1月14日 (請隨時留意網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2、現場確認地點:廣州星海音樂學院沙河校區(qū)(廣州市先烈東橫路48號)
3、考試時間:暫定2007年1月20日- 1月31日 (請隨時留意網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4、考試地點:星海音樂學院沙河校區(qū)(廣州市先烈東橫路48號)
(二)北京考點:
1、現場確認時間:待定(請隨時留意網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2、現場確認地點: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市西城區(qū)鮑家街43號)
3、考試時間:待定(請隨時留意網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4、考試地點: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市西城區(qū)鮑家街43號)
* 特別提醒:北京考點只接受報考音樂學系、作曲系、現代音樂系(電子音樂制作專業(yè)與影視音樂制作專業(yè))、聲樂系、鋼琴系、管弦系、民樂系、流行音樂系(通俗演唱)以及指揮專業(yè)的廣東省以外的考生報名。
北京考點不接受廣東省考生報名。
(三)現場確認需要辦理的手續(xù):
1、憑網上報名“考生編號”,持下列資料:
① 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相片的戶籍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② 高考準考證或藝術類專業(yè)課報考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 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名確認的網上報名表。
2、準備4張同一底片的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3、報名費標準:
廣州考點:初試125元,復試100元;北京考點:初試160元,復試100元(考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后,所交報名費無論何種情況一律不退)。
4、我院審查考生報考資料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fā)放準考證。
5、現役軍人的報考辦法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guī)定辦理。
廣東省考生請?zhí)貏e留意:
2007年廣東省音樂術科聯考由我院承擔,凡報考我院音樂教育系的廣東省考生,請參加廣東省音樂術科統一考試,按廣東省聯考的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詳情請參閱《2007年廣東省普通高等藝術院校(系科)招生簡章》,該簡章可到省內各市縣招生辦咨詢購買。
廣東省考生報考音樂教育系以外的其它系,需參加我院的音樂術科單考,請按我院的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五、文化課考試的報名時間、地點
(一)廣東省考生:根據省招生辦印發(fā)的《2007年廣東省普通高等藝術院校(系科)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本人戶口所在地高考報名點報名參加高考。
(二)非廣東省考生:根據戶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程序,在本人戶口所在地的招生辦報名,參加全國高考文史類或理工類規(guī)定科目考試。
六、專業(yè)課考試
(一)聲樂系、鋼琴系、管弦系、民樂系、舞蹈系、流行音樂系的專業(yè)主科考試分初試與復試。其它各系不分初試、復試。
(二)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均要考視唱練耳、樂理。
(三)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四)筆試科目,考生自備鋼筆、2B鉛筆、橡皮等常用文具。
(五)廣東省考生:
、 報考音樂教育系,參加廣東省音樂術科聯考,聲樂、鋼琴不得缺項,否則不予錄取;
② 報考其它系,按所報專業(yè)參加我院其它系別的專業(yè)課考試;
、 若同時報考音樂教育系與藝術管理系,相同的考試科目只需參加一次(音樂教育系按聯考的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藝術管理系按我院單考的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④ 既報了聯考又報了單考的考生,必須參加聯考的視唱練耳和樂理考試;
、 無論是參加聯考還是單考,視唱練耳、樂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績計算。
(六)非廣東省考生:
、 若同時報考音樂教育系與藝術管理系,相同的考試科目只需參加一次;
② 報考其它系,按所報專業(yè)參加不同系別的專業(yè)課考試。
、 視唱練耳、樂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績計算。
* 特別提醒:
(一)專業(yè)課考試的內容、形式,以《星海音樂學院2007年本科招生簡章暨考試大綱》的要求為準。
(二)全國九所音樂學院(中央音院、中國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陽音院、四川音院、武漢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具有學籍的附中畢業(yè)生報考對應主修專業(yè)時可免初試(報名時要憑學校證明,證明中要注明主修專業(yè)),但仍需辦理報名手續(xù)以及初試結束后換領復試準考證的手續(xù)。(說明:以上所列九所音樂學院以外的藝術類學校,以及各音樂學院附屬藝術學校等不在此范圍,請考生留意)。
七、招收華僑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以及留學生的規(guī)定
華僑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以及留學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qū)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合招生辦”)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報考我院。
(一)專業(yè)課考試(要求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報名地點、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報考辦法等,按本簡章第四條、第六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文化課考試
留學生須參加我國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并達到中等C級以上程度;華僑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按聯合招生辦的要求,到我國內地有關城市或駐外使領館、有關機構辦理報名。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手續(xù)、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等,按聯合招生辦印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七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qū)及臺灣省學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該簡章可向我國內地有關城市招生辦或駐外使領館、有關機構聯系購買。
聯合招生辦設在廣東省考試中心,電話:(86-20)38627826。
八、錄取
(一)經政審體檢合格,在專業(yè)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院劃定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志愿順序,經綜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計劃,按以下原則錄。孩 藝術管理系的考生,文化與專業(yè)上線后,50% 按文化分數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50% 按專業(yè)分數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② 其它各系考生,文化上線后,按專業(yè)分數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虎 聲樂、鋼琴不得缺項,否則不予錄取。
(二)華僑和港、澳、臺地區(qū)學生以及留學生,專業(yè)課達到我院要求,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聯合招生辦的要求,按聯合招生辦規(guī)定的程序擇優(yōu)錄取。
九、學雜費、獎學金、入學等
(一)根據國家規(guī)定,我院實行交費上學。學雜費標準如下(以人民幣結算):
1.學費
、 作曲系、現代音樂系、聲樂系、鋼琴系、管弦系、音樂教育系、流行音樂系、藝術管理系、舞蹈系及指揮專業(yè)每人每年學費10000元。
② 音樂學系、民樂系每人每年學費8000元。
③ 留學生每人每年學費25000元。
2.住宿費:大學城校區(qū)1700元/年,沙河校區(qū)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費用的通知將與《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給考生本人。
上述收費項目及金額均為2006年標準,如國家調整學雜費,則按新標準執(zhí)行。
(二)配合收費入學的規(guī)定,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我院制訂了有關獎學金的條例,設置優(yōu)秀學生綜合和單項獎學金。助學貸款等有關事項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助學措施:
1、對家庭經濟困難,無法交納學費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崗位,讓困難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勞動以獲得報酬,以補貼生活費用;
3、獎學金:每年對品學兼優(yōu)學生給予獎勵,獎學金最高可達2500元,獲獎學金人數占學生總數20%。
4、對品學兼優(yōu)、有特殊困難學生,推薦參加“國家助學獎學金”評選。獲國家獎學金者,一次補助4000元,獲國家助學金一年補助1500元。
(三)新生入學后,我院隨即進行政治、專業(yè)、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qū)。新生入學,實行試讀制,試讀期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轉為正式生,升入二年級學習;不合格者取消試讀生資格,退回原地區(qū)。
(四)學生入學后的自用樂器應自備,確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借。學生使用的鋼琴等公共樂器由學校統一配備。
專業(yè)考試內容詳見
《星海音樂學院2007年本科招生考試專業(yè)及基本樂科考試大綱》
本院地址:1、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qū))(廣州市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398號) 郵政編碼:510006
2、星海音樂學院(沙河校區(qū))(廣州市先烈東橫路48號) 郵政編碼:510500
電話:(020)39363636 傳真:(020)39363666
招生辦網址:www.xhzsb.com 學院網址:www.xhcom.edu.cn
廣州市各車站至本院(沙河校區(qū))交通指引:乘公共汽車均在沙河頂站下車
* 廣州火車站乘271、201、862A、862B路汽車 * 窖口客運站乘236路汽車
* 廣州火車東站乘271路汽車 * 機場路總站乘60路汽車
* 廣衛(wèi)路總站乘27路汽車 * 羅沖圍總站乘290路
* 南湖游樂園總站乘833路汽車 * 芳村客運站乘219路汽車
* 天平架總站乘112路電車 * 天平架總站乘11路汽車
* 天河客運總站乘65路汽車
本簡章由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負責最終解釋。
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二○○六年十月